总局公告第十六批2015年第20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5年 第20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等44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1.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九批共2家)
2.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四批共3家)
3.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六批共16家)
4.轻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共2家)
5.烟草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三批共5家)
6.商贸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三批共16家)
安全监管总局
2015年12月31日
附件3
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
(第十六批共16家)
1.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2.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欧辉客车分公司
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
5. 北京现代汽车有限公司
6. 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
7. 东风柳州汽车有限公司
8.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 湖南南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0. 齐齐哈尔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11. 中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12. 株洲变流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株洲南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13. 江铃控股有限公司
14.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5. 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16.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选自《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