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告第十八批 2016年 第9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6年 第9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中铝瑞闽股份有限公司等37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6年12月27日
附件3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
(第十八批共21家)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厂
2. 东风本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3. 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
4. 雷沃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诸城车辆厂
5.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6.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7.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8. 重庆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10.格力电器(重庆)有限公司
11.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越野车分公司
12. 北汽(广州)汽车有限公司
13. 长安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
14. 东风鸿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车身厂
16. 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铸造一厂
17.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基地)
18. 陕西延长石油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19. 上海飞机制造有限公司
20.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21.上汽大众(新疆)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