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告第十四批2014年第5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2014年 第5号

根据《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安监总管四〔201184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等12家企业为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七批),甘肃华鹭铝业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有色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安县中联水泥有限公司等49家企业为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十四批),浙江协联飞轮线业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为纺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现予公告。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

附件:

1.冶金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七批) 

2.有色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 

3.建材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 

4.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十四批) 

5.纺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4213

附件4


机械制造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

(第十四批)


1.北京嘉寓门窗幕墙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