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告第五批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09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考评办法(试行)及安全管理炼铁炼钢考评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08〕27号)的有关规定,经考评,决定核准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三分厂等3个炼钢单元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第二批)。根据《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考评,决定核准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为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第五批)。现予公告。附件:1.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名单(第二批)2.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名单(第五批)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附件2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机械制造企业名单(第五批)1.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3.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4.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5.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上海ABB电机有限公司7.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8.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9.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采埃孚富奥底盘技术(长春)有限公司11.长春富奥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2.长春塔奥金环汽车制品有限公司13.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车轮分公司14.长春一汽四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冲压件分公司15.一汽巴勒特锻造(长春)有限公司16.一汽丰田(长春)发动机有限公司17.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18.一汽客车有限公司19.一汽铸造有限公司特种铸造厂20.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有色铸造分公司21.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模具设备厂22.一汽铸造有限公司铸造一厂23.一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4.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动能分公司25.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