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职业卫生监管 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6-11-30
3月18日,省安全监管局在西宁召开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会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负责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人,部分县(区、行委)安全监管局负责人,中央驻青(外省)及省管企业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和省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共计65人参加了会议。省安全监管局才仁普措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在总结回顾2012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分析了面临的形势,提出了2013年工作总体思路和目标。
会议指出,2013年全省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要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青海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一个规定、四个办法”为主线,以健全完善“三项制度”、加强“四个基础”为重点,不断深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力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维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会议要求,2013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深化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二是以石英砂加工、金矿开采、水泥生产、石棉制品、冶金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依法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防护设施设计、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三是强化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力争2013年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以“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主要载体,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宣贯活动;分期分批举办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班,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四是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强化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控和服务行为的监督,逐步建立和完善我省职业卫生技术支撑体系。五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的沟通磋商,形成部门间联动的监管执法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