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联合发文 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
作者:政策法规司发布机构:应急管理部发布日期:2019-05-08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联合发文
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
近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减灾委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安委会、减灾委、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企业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加强应急基础信息管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水平。
《通知》明确,应急管理部规划和建设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各行业企业将各自掌握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的风险和隐患信息以及灾害事故信息逐步接入,协同做好灾害事故的防范处置工作。
《通知》规定了各类应急基础信息的获取途径。对风险和隐患信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督促指导企业全面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的基础上,建立风险和隐患信息数据库,并全部接入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对事故灾害信息,要在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有关规定的同时,依托全国应急管理大数据应用平台开展同步报送。
《通知》要求深化应急基础信息的分析和应用,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分析重大风险和重大隐患信息变化情况,深化巨灾和复合型灾难研究,完善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建立新型监管机制。
《通知》对应急基础信息的发布行为进行了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加强与媒体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信息发布渠道的协调对接,及时向社会发布应急基础信息,严禁未经授权擅自发布有关信息。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防止出现监测空白和信息孤岛,要确保网络运行与信息数据安全,建立健全监督考核责任制,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企业分别掌握的应急基础信息进行统一管理,有助于实现重大风险和隐患在线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将显著提升应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