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部署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面实施风险研判等“五项制度”

作者:新闻宣传司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部发布日期:2019-02-22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部署

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面实施风险研判等“五项制度”

为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要求,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精细化水平,近日,北京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基础上,发文部署在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面实施“五项制度”(“五项制度”指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安全承诺公告制度、主要负责人考核制度、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安制度、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一是抓住关键。牢牢抓住企业“一把手”这一企业安全管理的“牛鼻子”,实行主要负责人考核和述责述安制度,每年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管理知识考核,每年年初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的汇报,着力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强化力量。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架构,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力量,督促企业设立专职安全总监和注册安全工程师,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制定细则。为指导各区和各企业开展工作,制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考核大纲,规定了主要负责人考核的具体内容;结合《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法定职责,厘清了述责述安汇报的十项内容;开展了中央在京企业调研工作,明确了安全总监的工作职责,为各区、各企业组织落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通过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实施“五项制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建立重点企业、重要岗位、关键环节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全面实施“五项制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