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提示
作者:新闻宣传司 发布机构:应急管理部发布日期:2019-02-14
春节期间安全提示
一、烟花爆竹
1、应急管理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持有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应急管理部:有燃放烟花爆竹意愿的群众,应当到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合法零售点,购买张贴有烟花爆竹流向登记标签的个人燃放类产品。
二、森林防火
1、应急管理部:冬季天干物燥,是森林火灾高发期,野外用火要小心,务必做到人离火灭,严控火源。
2、应急管理部:春节期间是野外用火高峰期,请注意森林防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上山祭扫时远离林区,以免引起火灾。
3、应急管理部:爬山登高、林间漫步,一点星星火,可毁百年林,谨记林区不吸烟,不要给绿色的森林带来灾难。
4、应急管理部:森林防火关系你、我、他,发现森林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2119。
三、燃气安全
1、应急管理部:天然气一旦发生泄漏,要及时关断气源,通风置换,同时禁止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行为。
2、应急管理部:燃气热水器和灶具使用,要注意通风换气,家中无人时务必关上气阀总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