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晋济高速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 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作出处理 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 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7-01-20
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调查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复并向社会全文公布。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涛一等33人,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山西省晋城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润民等3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3月1日14时45分许,位于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的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内,一辆山西铰接列车追尾一辆河南铰接列车,造成前车装载的甲醇泄漏,后车发生电气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进而引燃泄漏的甲醇,并导致其他车辆被引燃引爆,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和42辆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