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2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7-01-19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文件
中机安协[2012]15号
关于缴纳2012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在国资委、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机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工作,坚持为广大企业服务的宗旨,为促进会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为机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确保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根据《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单位会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的规定(见附件),请各会员单位于6月30日前将2012年度会费统一交至中机安协财务处。上一年度未缴纳会费的单位,此次请一并补交。
请各专委会秘书长单位协助协会通知本专委会成员单位按此通知要求缴纳会费。
户 名: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马连道支行
帐 号:0200216009200000132
联系人及电话:
1. 协会综合处
联系人:刘玉民
电 话:010-83069060
2. 协会财务处
联系人:尹君慧
电 话:010-83069058
传 真:010-83069059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邮 编:100055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位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准确传真至010-83069059,以便邮寄会费专用发票。
附件: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单位会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主题词:会费 缴纳 通知
附件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单位会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2010年11月26日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章程》第十一条第四款会员缴纳会费的义务,和民发[2003]95号文《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特制定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以下简称中机安协)单位会员会费缴纳、管理办法。
一、中机安协的单位会员,要履行自己的会员义务,按协会章程定期交纳会费,每年初交纳一次。
二、依照民政部民发[2003]95号文《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会员单位的实际情况,中机安协会员单位交纳会费的标准为:
1、常务理事、副会长单位: 1000元/年。
2、理事单位: 800元/年。
3、会员单位 : 600元/年。
三、会员单位(包括各专委会会员单位),统一自行将会费交中机安协,协会对各专委会的会员缴纳的会费,将分户立账,所收会费原则上用于该专委会的各项活动。
四、中机安协本着公正、廉洁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收好、管好、用好会费。按照《章程》规定的经费使用范围,严格财务手续,实行会费专项管理。会费的收支情况由秘书处每年向理事会报告并接受审查。
五、本办法经中机安协提交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执行。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中机安协常务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