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作者:本站发布机构:本站发布日期:2016-11-30
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和设备设施上,应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及时提醒作业人员和在场的其他人员注意防范。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介绍职业危害警示标识的种类和安装要点。
一、警示标识及其使用
1、禁止标识共有3种,分别为:禁止入内、禁止停留、禁止启动。标识的颜色与安全标识中的禁止标识相同。
2、警告标识共有9种,分别为:当心中毒(有毒气体;接触可引起伤害;接触可引起伤害和死亡。)、当心腐蚀(腐蚀性;遇湿具有腐蚀性)、当心感染、当心弧光、当心电离辐射、注意防尘、注意高温、当心有毒气体、噪声有害。标识的颜色与安全标识中的警告标识相同。
3、指令标识共有8种,分别为:戴防护镜、戴防毒面具、戴防尘口罩、戴护耳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穿防护服、注意通风。标识的颜色和图形与安全标识中的指令标识相同。
4、提示标识共有5种,分别是:左行紧急出口、右行紧急出口、直行紧急出口、急救站、救援电话。标识的颜色和图形与安全标识中的指示标识相同。
5、警示线(见表1)
表1 警示线
序号 | 图形标识 | 警示语句 | 标识含义 | 设置范围和地点 | 说明 |
5-1 | 红色警示线 | 将严重危害源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 高毒物品作业场所、放射作业场所,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 | 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生产、储藏、运输和使用高毒物品、放射源的作业场所必须置备。 | |
5-2 | 黄色警示线 | 将一般危害源与其他区域分隔开来 | 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紧邻事故危害区域的周边 | 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进入此区域;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生产、储藏、运输和使用高毒物品、放射源的作业场所必须置备。 | |
5-3 | 绿色警示线 | 将救援人员与公众分隔开来 | 事故现场救援区域的周边 | 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域内;可能发生急性中毒危害的作业场所必须置备。 |
二、警示标识的设置
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⑴ 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应设置“当心中毒”或“当心有毒气体”的警告标识,以及“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⑵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0mm处。
⑶ 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当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⑷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2、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⑴ 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应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
⑵ 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腐蚀”警示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
⑶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
⑷ 在高温作业场所,应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⑸ 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⑹ 存在生物性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⑺ 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4、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
6、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要求见表3-46。
三、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告知卡》是设置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上的一种警示,它以简洁的图形和文字,将作业岗位上所接触到的有毒物品的危害性告知劳动者,并提醒劳动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见图1。
图1 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示例